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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防调并举见成效

来源:隆回县司法局 编辑:redcloud 2009-04-17 11: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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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隆回网4月17日    今年,隆回县共排出坟山纠纷隐患55起,21起为易激化纠纷,其中跨县坟山纠纷2起,跨乡镇坟山纠纷5起。由于各级领导重视,职能部门配合得当,措施判断有力,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均被及时化解,无因坟山纠纷排查处理不当而引发群体性械斗和伤亡事件,顺利实现隆回县“第十八个平安清明”年。

    一、领导重视,工作部署及时有力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为加强预防、制止、调处坟山纠纷专项工作的领导,隆回县里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隆回县委副书记陈历贤任领导小组组长,隆回县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由隆回县委办、政府办、综治办、公、检、法、司四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召开坟山纠纷防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提出了“领导挂帅、多方参与、防调并举、配套联动”的行动方案。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排查处置措施有力。为使全县坟山纠纷情况明、底子清,早在2月25日,隆回县司法局就印发了坟山纠纷摸底排查表,发至全县26个乡镇及各行政村(居),通过早排查摸底,及时掌握了55起纠纷隐患情况,对于其中20余起易激化纠纷及跨区域重大纠纷,隆回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刘腾跃及时将情况向隆回县委、政府、政法委做了详细的汇报。隆回县委、县政府在3月初就已对坟山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做了重点部署,同时隆回县政府又铅印10000份《关于制止坟山纠纷的通告》,通告中明确提出了关于清明扫墓祭祖的“十二”严禁,并及时下发至各乡镇、村,并张贴于醒目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还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采取多媒体多形式宣传《刑法》、《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提倡文明祭祖。

    陈历贤指示,今年坟山纠纷预防排查工作要求县四大家领导亲自挂帅,按年初县四大家联片联乡镇落实。隆回县委常委政法委黄和健书记、廖海湘副书记等领导对坟山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非常重视,于3月27日又专题召开由公、检、法、司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切实落实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挂帅的《隆回县坟山纠纷排查摸底责任分工表》,廖书记最后强调:为确保今年实现隆回第十八个“平安清明”年,第一,各责任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到各联系的乡镇去;第二,要加强同各乡镇的联系,进一步摸清底子;第三,要加强横纵向联系,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特别是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坟山纠纷情况的跟踪;第四,各责任单位事后要把今年坟山纠纷摸底、排查、处理情况写成小结上报县政法委;第五,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把各责任单位这次坟山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年终考评、综治工作挂钩。低要求,不出问题;高要求,要全部处置好摸出或暂未排查的坟山纠纷。今后,各责任单位对坟山纠纷排查处置不仅限于清明时期,平时也要按责任分工经常联系,不得放松,要抓好,抓落实,做为一项常年性稳定工作来抓。

    二、责任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得当

    一是分片包干。清明前,隆回县司法局对全县各乡镇实行领导分片,干部分乡镇、基层股汇总方案,发挥县局这次坟山纠纷预防、调处主力军作用。同时县政法委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坟山纠纷摸底情况,按照县委要求,制定了由隆回县四大家领导挂帅的“区域包干、联防联治”责任分工方案。同时将26个乡镇划分为四大片,公、检、法、司各负责联系一个片。隆回县司法局做为预防、排查、调处坟山纠纷的具体责任机关,不但做好了联系各乡镇的工作,还成立了由局长钱水平任组长的督查工作组,在卿小玉副县长的带领下,在全县26个乡镇进行全面督查。各乡镇则对排查出来的坟山纠纷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基层调解委员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落实“一起纠纷、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调处机制。各乡镇还建立领导分片;驻村干部包村;综治司法所人员包对象的“三包”责任制。

    二是防联防调,以防为主。公、检、法、司按照责任分工加强与乡镇的配合联动,成功制止了多起坟山纠纷群体性事件,3月29日,成功制止了雨山铺镇王姓为祖坟筑坟台的纠纷。因雨山铺镇的雨山、林田、申家三村王姓祖坟葬在周旺镇的柏平村圆山里,在2004年王姓祖坟墓碑被该村打碎运走,隆回县司法局召集双方进行调处,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年4月4日王姓又准备组织几百人去筑坟台,周旺颜姓知道后准备进行强行制止。隆回县司法局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周旺、雨山铺镇领导联系,要求两乡镇及时做好本乡镇群众的疏导工作,宣传法律政策,要教育群众特别是雨山王姓保持冷静,不得做过急的事。司法局及雨山铺镇、周旺镇为制止这起纠纷激化制定预案。同时通过做工作,王姓坟墓保持现状,按原协议履行,不得筑坟台,化解了一场即将激化坟山纠纷。

    三、指导思想明确,信息准确,调处及时,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坟山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之所以如此顺利,主要与隆回县委、县政府对坟山纠纷预防排查的重视及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分不开的。隆回县政法委更是把预防、排查、调处坟山纠纷做为全县常年来抓的一项稳定工作,为顺利实现第十八个“平安清明”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是信息准确,提前介入;二是部署及时,处置得当;三是适时回访,消除隐患;四是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提前介入,抓早、抓小、抓苗头,是预防制止坟山纠纷的有效途径。3月26日,县司法局副局长刘腾跃带领基层工作股股长黄瑾、南岳庙乡武装政法委员黄树华、司法所所长陈伟,去洞口县司法局,了解洞口县谭姓与现岳庙乡罗姓的坟山纠纷动态,并提出防范措施,4月2日谭姓只来了9人扫墓。由于县司法局领导重视,提前介入,这起跨县的重大纠纷在清明特别防护期间已平稳度过。

    隆回县在清明期间坟山纠纷预防、排查、调处专项工作中,政法四家先后出警30余次,动用警力200余人次,投入资金5万余元。隆回法院王书斌副院长带队到各责任单位及有坟山纠纷的村(居)走了一遍,了解掌握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隆回县司法局局长钱水平,副局长刘腾跃及其他领导都积极到各乡镇了解情况,处理坟山纠纷6起。有力地维护了清明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致使清明这一纠纷易爆发、易出现群体性械斗的敏感期能平安度过,实现了隆回县“第十八个平安清明年”。

 

 

来源:隆回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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