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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口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把“五关”

来源:岩口党政办 编辑:redcloud 2009-10-26 1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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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制定了《岩口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把“五关”,阳光操作,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严把摸底申请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将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村民确定申报对象,做到一个不漏,一是确实无法居住且无房居住的危房户;二是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或其他贫困户。

     二、严把申报审查关。按户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乡镇审核、报县审批的程序,严格审查,规范操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开、透明。

     三、严把开峻工时间关。按县政府统一要求,全镇所有危房改造户必须在9月20日前全面开工,12月10前完成改造任务。

     四、严把质量标准关。全镇所有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必须在30平方米以上,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满足安全使用性能。

     五、严把责任监督关。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责任书,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分工包干,责任到人;并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岩口党政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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