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各社区摸底,桃洪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和县房产局初审、公示,县住房保障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共有380户家庭符合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中实物配租家庭214户),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隆回县房产局
编辑:redcloud
公 告
经各社区摸底,桃洪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和县房产局初审、公示,县住房保障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共有380户家庭符合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中实物配租家庭214户),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隆回县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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