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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统计局 编辑:redcloud 2010-10-30 1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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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人普组字〔2010〕8号

 

隆回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入户登记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县直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11月1日至10日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间,11月11日至15日为复查时间。为确保入户登记和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入户登记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妥善解决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复查期间的误工补贴,调动和发挥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严格按照登记时间入户登记。入户登记工作不得提前,不得延后,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

三、严格控制登记进度。要建立入户登记日报制度,乡镇普查办每天下午6点前汇总当天登记户数和人数,随时掌握每个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对个别工作量大的普查小区进行工作量调剂,确保均衡进展。县普查办每两天调度一次全县进度。

四、严格控制登记质量。本次普查采取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与被调查对象当面核对,签字认可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入户率和见面率,在11月1日—10日,省、市普查办将派出由普查专业人员、新闻媒体组成的巡查组直接到乡镇、普查区进行明查暗访,对照抄户口簿、闭门造册、漏登出生未落户人口以及人为阻止出生人口申报登记等违规现象进行暴光。要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严格按照普查登记的要求入户登记,乡(镇)普查办要建立登记质量巡查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现场解决问题,确保无倾向性、系统性差错发生。在登记的前两天,每个普查员在登记少量户(5—10户)后,经普查指导员、乡镇普查办业务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加快登记进度。各乡镇普查办建立值班制度,开通业务咨询电话,随时解答普查员的提问。

五、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普查资料只供人口普查汇总使用,不作为行政考核和奖惩处罚的依据。要确保出生未落户人口及其他原因未落户人员100%申报登记。要督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普查登记,杜绝漏登、少登和不登外来人口的现象。

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人身安全。对故意刁难、故意妨碍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的行为,对危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人身安全的行为,公安、司法机关要及时进行查处,防止不良倾向挫伤普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各新闻媒体对入户登记复查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有利于入户登记的舆论氛围。

八、搞好登记复查工作。复查采取核对行政登记记录(如户籍资料、计育全员信息资料等)、议查和互查等方式进行。通过核对行政登记记录,看在册人员有无遗漏,通过议查,看有没有被遗忘的角落和群体,特别是对非委户、寄挂户、外来户等特殊群体,要组织知情人员进行全面议查。通过互查,看有没有错登漏登的项目,有没有不符合逻辑的现象。通过复查,确保人口普查对象不重登、不漏登,确保每份普查表、每个普查项目不漏填,不错填。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来源:县统计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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