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由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牵头,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整合《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隆回县工业园建设和发展的若干规定》(隆政发[2005]13号)等政策资源,并多次召开意见征求会,十二易其稿,出台了《关于鼓励县工业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的规定》(隆发[2010]12号)。
新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提高了准入门槛,投资规模要求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重奖纳税大户、鼓励发明创造、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三是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新规定在优惠力度、可操作性、规范性等方面较以往政策都有显著提升,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我县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我县园区经济发展和“四化两型”建设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来源:县工业经济开发区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