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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文化局中心组集中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来源:文化局 编辑:redcloud 2011-03-07 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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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下午,隆回县文化局中心学习小组全体成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晗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作出安排部署。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通过学习法律条文、座谈讨论,大家认为: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政府规范提高到了法律层面,对于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从而更加坚定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信心。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晗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大张旗鼓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方式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扩大影响,提高知晓率。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首先要原原本本学习法律条文,逐条钻研法律规范。其次要拓展学习内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与《文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习。三是要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导工作。

来源: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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