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市文明委决定于五月上旬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会上,将表彰一批创新工作案例、一批先进活动基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认真做好有关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创新案例。工作内容新、工作措施新、工作效果好。
2、先进基地。投入较大、管理水平高、能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经常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教育活动。
3、先进单位。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有领导分管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专人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经费、有活动、有成效,本单位未成年人无违法乱纪的行为。
4、先进个人。工作热情高、工作方法新、工作成效大。
二、推荐办法
采取群众推荐、单位自报、集体研究、县文明委审核把关。
三、工作要求
1、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相关的单位、部门要对照创新案例、先进基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要积极自报,名额不限。
2、自报的“四个一批”要形成书面材料,字数2000以内,主题突出,事迹真实,具有先进性,并按要求填写好相关类别申报表。
3、各单位、部门的材料和推荐表格请于4月18日前报书面材料3份和电子版至县文明办,经县文明委审批后20日前报市文明委。
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4月13日
附件: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四个一批”评选表彰活动申报表
来源: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