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廖女士致电隆回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称,她的孩子在学校附近的商店花一元钱购买了某品牌的雪糕一杯,吃后出现腹疼、呕吐、头痛、四肢乏力等现象,查看包装后发现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有明显的人为涂改迹象。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商店进行检查。经查,廖女士小孩所买的雪糕包装盒上生产日期喷码由原来的2010年3月2日被涂改为2011年1月2日,确实存在明显的人为涂改痕迹,但其它产品均在生产日期之内。店主说,雪糕是从别处批发来的,而雪糕的品种多而杂,自己在进货时并未对产品进行一一检查,没想到里面会掺杂有这种涂改过生产日期的雪糕。
工作人员当即责令店主赔偿廖某医药费360元,并表示将继续追查此事,一旦发现类似行为,必将严格处理。
来源:隆回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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