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县城创卫工作的
通 知
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桃洪镇人民政府:
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暗访,现已进入验收阶段。为巩固创卫成果,进一步扮靓县城,经县创卫指挥部研究决定,元旦、春节期间,城区全面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实行灯化美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城所有临街建筑物、娱乐场所及各单位办公大楼都要进行灯化美化装饰。没有安装泛光灯(轮廓灯)的单位要自筹经费安装,已安装泛光灯(轮廓灯)的单位要对原有灯具进行检修,确保按时亮灯。
二、亮灯时间: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2月8日(每天19:00至23:00)。
三、县城公共部分灯化美化工作由县住建局(市政站)负责。临街建筑及单位灯化美化工作由房主和各单位负责。
四、各社区要广泛动员、组织居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对临街民居建筑进行灯化美化。
五、要继续抓好创卫劝导教育活动,搞好单位院落、责任路段卫生。牵头单位、社区、城郊村要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在春节前彻底进行一次大扫除,使城市居民过一个干净、祥和、文明的春节。
六、县创卫办将对“两节”期间的灯化美化工作、保洁工作及大扫除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并发出督查通报。
七、城管、环卫、市政、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城市管理工作;建设部门要督促县城建设工地扫尾,清理建设场地;其他各职能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县城在“两节”期间文明卫生、整洁有序。
隆回县创建省市级卫生县城指挥部
2011年12月21日
主题词:县城 灯化美化 通知
隆回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300份)
来源:隆创卫指﹝2011﹞28号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