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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中国隆回网 编辑:redcloud 2012-01-18 15: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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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政函[2011]85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核定,现将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予以公布,并同意与现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2处和撤销原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名单附后)。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各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及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并保护好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风貌。从发文之日起,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违反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无条件拆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发文前已有的其它建筑物或者设施,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工作,逐步进行整治。
 
附件:1、隆回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与现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名单
3、撤销原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1
隆回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35处)
一、 古遗址(2处)
编号
分类号
 称
时代
 址
1
Ⅰ—1
膝头岭古驿道(含中立亭)
岩口镇岩口村
2
Ⅰ—2
城上手工抄纸作坊群遗址
清—民国
滩头镇城上村
二、古墓葬(4处)
编号
分类号
 称
时代
 址
3
II—1
马华安墓
三阁司乡西坪村
4
II—2
六品瑶官奉学庠墓
虎形山瑶族乡虎形山村
5
II—3
欧阳大绅墓
荷田乡社凼村
6
II—4
马氏始祖婆苏氏墓
山界回族乡老屋村
三、古建筑(16处)
编号
分类号
 称
时代
 址
7
III—1
茶山大屋
高平镇茶山村
8
III—2
石凉亭
石门乡托杏村
9
III—3
普佛寺
小沙江镇金竹村
10
III—4
香炉山南岳殿
小沙江镇光龙村
11
III—5
庞家山庵
六都寨镇中心村
12
III—6
清凉寺(含清凉山僧人墓群)
荷田乡长鄄村
13
III—7
白马仙寺(含沟垒遗址)
横板桥镇金盆村
14
III—8
观音岩宫
石门乡长生村
15
III—9
老屋村清真寺
山界回族乡老屋村
16
III—10
南寺村清真寺
山界回族乡南寺村
17
III—11
塘坳村惜字炉
岩口镇塘坳村
18
III—12
石杨桥
司门前镇石阳桥村
19
III—13
东关桥
罗洪乡中罗洪村
20
III—14
红山桥
高平镇红山村
21
III—15
南岳庙踏水桥
南岳庙乡南岳庙村
22
III—16
桃花坪大眼井
桃洪镇大井社区
四、石窟寺及石刻(1处)
编号
分类号
 称
时代
 址
23
IV1
瑶汉分界石刻
民国
小沙江镇龙凼村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2)处
编号
分类号
 称
时代
 址
24
V—1
李剑农故居
1880年
滩头镇砖屋村
25
V—2
邹代钧墓
1908年
罗洪乡官树下村
26
V—3
熊冲墓
1944年
司门前镇石山湾村
27
V—4
袁月斋墓
1927年
高平镇石梅村
28
V—5
大生昌作坊
清末
滩头镇南长安街
29
V—6
岩口861军工洞体
1970年
岩口镇新坪村
30
V—7
朝阳学校早期建筑
1928年
六都寨朝阳村
31
V—8
小沙江麻风医疗站早期建筑
1958年
小沙江镇响龙村
32
V—9
三塘村惜字塔
1843年
滩头镇三塘村
33
V—10
石仙亭
1898年
山界回族乡新粟村
34
V—11
白竹桥
1929年
桃洪镇白竹桥村
35
V—12
七江农科所办公楼旧址
1952年
七江乡浆泥冲村
附件2
与现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名单
(共2处)
编号
 称
 址
时代
合并项目
1
袁妣欧阳氏墓
高平镇回小村
1991年公布的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袁五郎墓”合并,名称:袁五郎夫妇墓
2
横江渡石刻
三阁司紫河村
1994年公布的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紫阳渡”合并,名称:紫阳渡
附件3
撤销原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处)
编号
 称
 址
原公布批次及时间
撤销理由
1
关王桥
罗洪乡上罗洪村
第一批,1982年3月
1995年7月被特大洪水冲毁,没有实施原址保护的必要。
 

来源:中国隆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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