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县民宗局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移交给县招生办,这标志着全县2012年高考民族优惠加分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县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会同县公安局按照湘族通〔2011〕1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充分维护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合法权益,为170名考生办理了民族优惠加分手续,其中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37人、聚居区汉族考生79人、散居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23人、散居非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31人。
来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编辑:redcloud
4月9日,县民宗局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移交给县招生办,这标志着全县2012年高考民族优惠加分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县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会同县公安局按照湘族通〔2011〕1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充分维护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合法权益,为170名考生办理了民族优惠加分手续,其中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37人、聚居区汉族考生79人、散居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23人、散居非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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