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工资了,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11日下午4时,在隆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议室,28名来自腾达鞋业的员工孙某等人如数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62455元,他们连连致谢并送来锦旗。
近日,孙某等28人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腾达鞋业拖欠其2012年4月1日至5月25日的工资,该厂现已停工,三个老板都不见踪影。接到投诉后,为了尽快让员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边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做好调查询问笔录,摸清所欠工资的具体人数与金额,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投诉者。同时,立即电话联系焦某等人前来大队配合调查其员工投诉的相关事宜,结果焦某等人拒不露面。大队通过向公安部门调取户籍资料等方式多方寻找,终于找到了合伙人中的一位。
经调查了解,孙某等人投诉内容属实,该厂由焦某、焦某、尹某等三人合股经营,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证,共有在职员工28人,2012年4月1日至5月25日的工资共计62455元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发放。
在查明拖欠工资的事实之后,大队一方面向尹某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劳动者的工资不容拖欠,请其立即联系其他两位合伙人,筹措资金发放员工工资,另一方面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三位合伙人限期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然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由依法移送县公安局处理。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尹某、焦某、焦某等3人四处借款,终于在6月11日在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监督下如数支付了员工的工资。
来源:隆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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