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院内
春节期间向公众免费提供停车的
公 告
为缓解县城春节前交通压力,方便群众上街购物停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在二月五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二月九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每天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停车场地。停车期间,请车主自行保管财物。
县委大院 县政府大院 县国土局
县公路局 县总工会 县人武部大院
县农机局 县林业局 县人社局
城西中学 万和学校 九龙学校
县交警大队 东方红小学 桃花坪中学
县烟草公司 县人寿保险公司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5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