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隆回县召开全省首批基层法治示范县迎检验收工作部署会议。市委法治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修萱到会指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小宁主持会议。
2011年,隆回县被省委法治办确定为全省首批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委法治办的安排,省委法治办将于11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会上,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办、县文广新局等单位对照验收标准,分别汇报了前段时间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创建的工作情况。
陈修萱指出,隆回县自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创建以来,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推进,成效十分明显。在迎检中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完善资料、布好现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李明海强调,基层法治示范县创建是依法治国方针的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既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也要做好迎检现场的布置,更要善于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县法治办要加强督查,及时调度工作进度,确保迎检验收工作圆满顺利。
来源:隆回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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