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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工商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来源:县工商局 编辑:redcloud 2014-03-17 08: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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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新闻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赵佳威)3月14日,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隆回县工商局、隆回县消费者委员会在县城九龙广场举行了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范志锋到场指导。

县工商局副局长肖姣丽亲自给群众讲解了有关知识,包括“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一律无效”、“更注重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索赔”、“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等七大《新消法》亮点。

当天,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展出宣传板面18块,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点、消费知识咨询点、申诉举报受理点、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点,现场向广大群众宣讲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消费维权的问题,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受理咨询200余人次,受理投诉13起。

来源:县工商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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