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8月1日讯(通讯员 郭常春)经隆回县人民政府同意,隆回县调整更新后的乡镇基准地价于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此次乡镇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于2013年7月启动,以2013年10月1日为基准日,主要对县城以外25个乡镇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进行重新评估,确定新的基准地价,以城镇集聚规模、城镇区位、城镇基础设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综合服务能力作为划分城镇土地等别和价格评估的主要因素。调整后的乡镇基准地价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最高分别为1980元/平方米、1220/平方米、410元/平方米,商服用地路线价最高为金石桥金南路5000/平方米。
隆回县现行的乡镇基准地价是2008年公布的标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最高标准分别为136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328元/平方米。因2008年以来,隆回乡镇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土地的增值和地价上涨,县委、县政府遂决定启动乡镇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由资质技术单位承制,评估结果经过公开听证和多重评审。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