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驾驶人刘某赶到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握着大队处罚中心主任阳善聪的手不甚感激,感谢民警帮他找回失窃一个月的摩托车。
6月20日,车牌号为湘E 9M658的摩托车在隆回三农市场被盗,车辆丢失后,车主没有立即报警。被偷后时隔一个月,车主无意之中在隆回汽车总站对面发现疑是自己的摩托车,立即报警,隆回交警大队处罚中心主任阳善聪立即赶往摩托车所在地,只见摩托车车牌号已被拆除,车附近空无一人,摩托车停靠在马路边,由于车主刘某没有及时报案备案,给侦破带来了困难,处罚中心主任阳善聪拿出该车行驶证核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正是刘某所丢失的车子。30日上午,刘某来到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回自己的车。
隆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如果车辆被盗要及时报案,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来源: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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