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县城规划区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仍有个别开发商和个人在违规建设、违规销售。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正常开发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必须查验开发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权属证等相关证照。不得购买证照、资质和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商品房,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严禁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和违规分割转让国有土地建房,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所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拒不停止或顶风强建的坚决依法强制拆除。
四、已购买商品房但未办理好房地产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应督促开发商接受处理,缴清相关税费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隆回县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