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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15年高考新政

来源:隆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4-12-18 1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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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意见表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项加分项目。

  此次新政的出台是为了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

  本次新政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被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的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被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和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的考生,其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被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和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的考生,对其突出事迹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另据了解,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有关省份要加强资格认定和严格管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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