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建华)1月4日上午,阳某、陈某、周某、范某、袁某、李某、尹某、苏某等8人在县人民政府一办公楼顶以跳楼方式胁迫政府领导帮助他们处理与某百货公司的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了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秩序。目前,以上8人因扰乱单位秩序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期,县城的个别项目工程、单位因工程款、事故、纠纷接连发生多起“跳楼”事件。公安机关闻警即动,在极力保障涉事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12名 “跳楼”肇事违法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正告某些纠纷当事人,发生纠纷后应当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绝不允许以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否则,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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