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邹勇 李江海 陈冬沣)7月13日上午,隆回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桃洪镇白竹桥村四组郭蓬选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了拆除。
经核查,2016年6月,郭蓬选在桃洪镇白竹桥村四组占用土地新建房屋,面积约155平方米,现已经打好基础。该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16年6月14日,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下发了《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建设通知书》(隆规改通字〔2016〕第3—07号),限其于2016年6月18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县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违法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为保障园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县政府组织多个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对其依法进行了拆除。
来源:隆回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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