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敏)11月21日起,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交通违法清零”行动正式启动,对驾驶证累计记12分以上的驾驶人实施教育、培训及考试,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达3次以上且未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实施告知、传唤,敦促其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按照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相关规定和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处理的通知》的要求,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格依法记分处理。经调查审核,对不能确定驾驶人或违法行为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可依法依规予以免记分处罚(必须由驾驶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大队二楼处罚大厅办理);对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处理达12分以上的驾驶人,将依法扣留其驾驶证,经学习培训后参加科目一考试,对累计记分达24分以上的驾驶人增加科目三考试;对有多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又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一律扣留待清分之后出具责令整改书才能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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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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