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贵新 胡世凯)11月22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向盗伐林木犯罪嫌疑人阳某等三人下达逮捕令。
据该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今年10月,犯罪嫌疑人阳某伙同伍某在大东山国有林场盗伐杉树3株,锯成18筒杉原木,出售给廖某,得赃款1200元。
两人见盗伐林木来钱快,10月25日晚上,阳某、伍某邀请阳某带着油锯乘坐喻某的小车来到大东山国有林场盗伐杉树。三人通过事先谋划、人员分工在该场盗伐杉树10株,锯成41筒杉原木,于26日凌晨6时出售给廖某,得赃款3200元。
经鉴定,阳某、伍某、喻某三人共盗伐杉树13株,立木蓄积6.76m3。
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阳某等3人盗林木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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