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文明委〔2017〕4号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隆回县“美德少年”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知》(〔2016〕3号)和《开展“学习雷锋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具体安排》,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县文明委决定开展隆回县“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养造就“品德高尚、富有理想、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隆回人为目标,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广泛发掘选树未成年人中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新颖生动、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形成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县未成年人在广泛参与中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实现自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县教育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
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实施特成立隆回县“美德少年”评选组委会。
主 任:刘科棉
副主任:罗海波、谭 敏、胡芒权、刘文成
成员:罗佳成、黄胜军、聂怡才、钱 琦、陈乐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副局长马晖晖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对象
具有隆回户籍年龄7周岁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6周岁以下(200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
四、奖项类别及评选指标
(一)奖项类别:“文明有礼”、“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尊老爱亲”和“助人为乐”等五大类。
(二)评选指标:每类评选十佳“美德少年”2名,评选总数为10名。同时每类设立“美德少年”提名奖8名,共计40名。
五、评选程序
分为宣传发动、推荐审核、初步遴选、复评、审核审定、表彰、展示宣传、巡回宣讲等8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7年3月10日前)
在县电视台、县新闻网、县手机报等媒体发布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消息,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学校师生参与推荐评选活动。
(二)推荐审核(2017年3月10日-4月1日)
各乡镇、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单位或个人可向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推荐候选人,未成年人可向所在学校进行自荐。推(自)荐时,应写明被推荐人或自荐人的基本情况信息、主要事迹及参评类别,推荐人应同时写明本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根据“美德少年”的评选标准,对推(自)荐人选进行核实,在征得推(自)荐人或家长(监护人)的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在推(自)荐人所在学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各中小学把符合推荐资格的候选人报属地的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教育局,每一类别限推荐1名,每个乡镇限推荐5名候选人。县属各中心小学由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名额由县教育局把关,推荐材料(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和2寸免冠数码彩照3张,含电子版)于4月1日前将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初步遴选(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组委会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对象择优遴选50名,即每一候选类别遴选10名候选人。
(四)评委复评(2017年5月1至5月10日)
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给出评审意见,提出隆回县十佳“美德少年”及提名奖建议名单,并在隆回新闻网上进行公示。
(五)审核审定(2017年5月10日)
组委会把公示期满后评选出的十佳“美德少年”名单及典型事迹材料报县文明委审批。提名奖名单及典型事迹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批
(六)表彰(2017年5月10日至6月1日)
县文明委做出表彰决定,并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进行表彰,号召全县未成年人向“美德少年”学习。
(七)十佳“美德少年”先进典型事迹展示宣传(2017年6月-9月)县电视台、县新闻网、县手机报分期分批对10名“美德少年”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八)巡回宣讲(2017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
组织隆回县十佳“美德少年”到各乡镇中小学巡回宣讲。充分发挥“美德少年”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具体要求
1.全县各乡镇、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把开展评选推荐活动作为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学校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作为学雷锋、践行雷锋精神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推荐工作落到实处。
2.县教育局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从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中挖掘推选十佳“美德少年”人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认真宣传和推荐身边的典型。
3.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广播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校园内营造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的良好氛围。县电视台、县新闻网站、县手机报开辟好专栏集中推介“美德少年”典型事迹,努力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隆回县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标准
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附:
隆回县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标准
1. “文明有礼”美德少年——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体;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2. ‘“自强自立”美德少年——身处优越家境,仍能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公益活动;身处逆境、困境, 但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 “诚实守信”美德少年——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
4.“尊老爱亲”美德少年——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5. “助人为乐”美德少年——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主动参加社会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
附件2:
隆回县“美德少年”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贴照片处 | ||||
籍贯 | 入团或入队时间 | ||||||
学校 | 班级 | ||||||
家庭 住址 | 联系 电话 | ||||||
学习 经历 | |||||||
获得 荣誉 | |||||||
推荐辞 (150字内) | |||||||
个
人
主
要
事
迹
(1000字内,可另附页) | |||||||
所在 学校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评委会意见 | |||||||
来源:隆回新闻网|0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