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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部署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来源:隆回新闻网|0 作者:马艳军 编辑:redcloud 2017-03-28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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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艳军)3月27日下午,隆回县民宗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教育局、相关学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隆回县高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会议认真贯彻传达了2017年湖南省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今年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分设了全国性加分和省内地方性加分两个类别。即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适用全国高校投档,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它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聚居区以及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汉族考生加5分,仅限于省属高校投档。

隆回县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有聚居区(两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和其它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凡是2005年1月1日以后迁入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能享受其它散居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2005年1月1日以后迁入民族乡的汉族考生,不能享受民族优惠政策。

申请资格审核的考生先到高考报名网站下载《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考生资格审核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由学校统一到县公安部门审核(户籍和民族成份有异动的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再到县民宗局集中审核,最后由县民宗局报市民宗委审核。

会议明确隆回县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从即日起启动,截止到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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