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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农村客运燃油补助的通知

来源:隆回新闻网|0 编辑:redcloud 2017-10-30 15: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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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农村客运燃油补助的通知

 

各农村客运经营业户:

2016年度农村客运燃油补助已经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公示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共公示7天。

三、 分配方案:根据省财政厅统一的方案进行分配,即车辆系数座位*每座位补助金额。补助对象经公示后通过湖南省乡镇财政补贴管理平台打卡(存折)发放给补助对象。

四、注意事项:

1、各经营业户应在公示期内仔细核对车主姓名、车牌号码、系数座位、营运天数、身份证号码、存折号码等关键数据。公示期满后,因数据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油补助发放误差的,责任自负。

2、本通知及《2016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对象公示表》在隆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隆回县东、西、南汽车客运站及隆回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投诉举报电话: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  8238768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8232750

 

隆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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