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丢失的包还给了失主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晓艳)1月16日下午,市民刘某从隆回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领会失而复得的钱包后,对隆回交警大队民警拾金不昧的精神点赞。
当天,刘某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不慎将自己的钱包遗落在了服务大厅的柜台上,钱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及一百多块现金。刘某离开后,遗落在柜台的钱包被车管所工作人员彭娟发现并妥善,初步检查发现里面有身份证,彭娟通过刘某办理业务时留下的电话,确认该钱包是刘某失物。于是立即汇报,经过确认后,失主刘某赶往隆回交警大队车管所,领回失而复得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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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晓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