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 2月17日晚上18时40分许,隆回县岩口派出所副所长阳怡军、岩口交警中队中队长罗火军带领辅警向金平、宋江、陈达志前往辖区龙井村1组处理村民马某和马某奇因会车问题发生打架的警情。在龙井村活动室调解现场,马某奇的家属数十人使用塑料凳子和拳头对处警民警、辅警进行围攻、殴打,致使在场处警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阳怡军的伤势构成轻微伤,其余警务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迅速启动了民警维权机制,立即成立专案组依法展开调查。2月26日上午,专案组在岩口镇龙井村和新邵县巨口铺镇白羊塘村分别将涉嫌妨害公务的马某红(男,59岁)、马某汉(男,61岁)、陈某花(女,65岁)、陈某聪(男,44岁)抓获归案。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红、马某汉、陈某聪被依法刑事拘留,陈某花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日。
因该案还有涉案人员未到案,请涉案人员主动来公安机关自首,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在此,公安机关再次敬告: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妨碍执法,否则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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