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7月23日上午11时许,郑某来到隆回县公安局六都寨派出所,称其在镇政府大门口旁边的粉面店吃东西时,在店内的桌子底下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有两万多元现金、多张银行卡及驾驶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希望可以通过民警的帮助尽快找到失主,将钱包交于值班民警后,便离开了派出所。
面对巨额现金,民警通过翻看钱包内的证件,确定失主为周某,经过几翻周折,终于和周某取得了联系。周某接到电话后,情绪非常激动,当他来到派出所时,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钱包,不停地对民警表示感谢,周某告诉民警:“我都以为钱包再也找不到了,谢谢你们!”
来源:隆回新闻网|1
作者:曾凡庚、刘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