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20年6月5日起,在县城中心城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桃洪中路人防工程施工路段、朝阳路、赧水北路人民医院路口至“老呷铺”饭店等路段全线禁停。在县城城区内严禁机动车违法停车,违者一律抄牌。对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僵尸车进行强制拖离并依法处罚。
二、严禁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停放,违者一律拖离并罚款。严禁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并依法收缴伞具。严禁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加装车棚和非法载人,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拆除车棚。严厉打击摩托车野蛮飙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三、严禁非客运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违者由客运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严禁机动车司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严禁货运车辆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违者由交警、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严禁出租车、公交车和其他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滞站候客,违者一律抄牌并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编辑: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