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隆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国家全民健身战略,推进我县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丰富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业余文体生活,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隆回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总体方案》隆委字〔202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定于2021年6月至10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体育活动赛事。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队,精心训练,积极参赛。
附件1:2021年隆回县全民健身广场舞大赛规程
附件2:2021年隆回县气排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2021年 6 月 1 日
附件1:
2021年隆回县全民健身广场舞大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隆回县总工会
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隆回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隆回县体育舞蹈协会
四、赛事项目
比赛不限参赛操、舞种类,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由参赛队伍自由发挥,鼓励创新。健身体育舞蹈、广场舞、健身操、腰鼓舞、现代舞、民族舞、曳步舞、健身秧歌等均可参赛。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北面赛区预赛时间 6 月23至24日;南面赛区预赛时间6月26至27日;决赛6月30日。
2、比赛地点:
A、北面预赛区(虎形山乡、麻塘山乡、小沙江镇、鸭田镇、荷田乡、大水田乡、金石桥镇、司门前镇、羊古坳镇、罗洪镇、高平镇、六都寨镇、七江镇)比赛地点为司门前镇魏源温泉。
B、南面预赛区(荷香桥镇、横板桥镇、南岳庙镇、西洋江镇、三阁司镇、山界乡、滩头镇、岩口镇、北山镇、周旺镇、桃花坪街道办事处、花门街道办事处)比赛地点为岩口镇向家村牛天岭文化广场。县直机关单位及社会团体抽签分别参与到北面预赛区和南面预赛区。
C、总决赛地点:隆回一中体艺馆。
六、参赛办法
(一)组队办法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市驻隆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赛,乡镇(街道)及机关单位组织1支队伍参赛。
2、每队选手不少于16(含)人,不超过25(含)人。
3、同一队员只许参加一个代表队,工作人员少的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组队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是本单位(系统)、乡镇(街道办)、社团的干部职工和居民。
2、参赛队员年龄16周岁以上,不限性别,男队员两人(含)以上参加可以加分。
3、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并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如赛间发生意外伤害,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七、竞赛办法:
1.各代表队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安排统一抽签决定,根据报名队数量,确定分组。
2、各组通过预赛选取前8 名参加决赛,进入决赛的代表队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统一抽签决定。
3、比赛动作时间为6分钟(含上下场)以内。
4、根据各参赛代表队的精神面貌、动作整齐度、现场震撼力等,通过现场评分评选出本届大赛获奖队伍。
八、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 6月15日下午18:00分(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加盖公章将报名表(含安全责任声明书)电子表发给隆回体育舞蹈协会罗姣芳 电话:18607390753(微信同号)。
3、各代表队领队或教练于6 月 18日15:00,在县文旅广体局四楼会议室召开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秀组织奖若干。
十、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冠名,各代表队不准拉赞助,其它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十一、注意事项
1、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现场检测体温,进行“健康码”检验。禁止发热人员、持健康码“红色”“黄色”人员和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等人员参赛。
2、各参赛队于比赛前半小时赶到指定赛场,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到者作弃权处理。
4、非比赛当场次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一律到场地看台就坐观赛或休息,不得作为其他队伍的场外指导干扰比赛。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附件2:
2021年隆回县气排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隆回县总工会
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隆回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四、赛事项目
气排球混合团体赛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9月29日。
2、比赛地点: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综合球馆、县思源学校综合球馆、县万和学校室内体育馆。
3、培训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1、乡镇(街道)、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市驻隆单位均可报名参赛。
2、每个参赛单位只可报1支队伍,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共计12人。领队、教练符合运动员资格均可兼运动员上场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2、本次比赛每局场上五名运动员中,必须有一名女性运动员。
3、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并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如赛间发生意外伤害,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4、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并给予通报批评。
七、竞赛办法
1、根据参赛组别实际情况采取单循环或者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与第二个阶段交叉名次赛进行。
2、竞赛规则:按最新审定《气排球竞赛规则》执行。
3、成绩计算: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C值高者名次列前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如C值相等,则Z值高者名次列前,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3.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每局21分,比分为20:20时,直至一方参赛队胜2分为胜该局;第三局15分(比赛到8分时交换场地),比分为14:14时,直至一方参赛队胜2分为胜该局。
八、报名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
2、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含安全责任声明书)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群众体育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 156805422@qq.com邮箱。联系人:王乐华 电话:18152833798。
3、各代表队领队或教练于9月10日15:00在县文旅广体局四楼会议室召开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本次比赛设县直机关组、乡镇组二个组别进行,每个组按一定的比例设名次奖、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
十、经费
1、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其它费用如:服装、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参赛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各参赛队报名时须缴纳10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在比赛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如出现罢赛、打架、冲击裁判等不良影响的行为,或在报名及参加比赛过程中发现运动员存有违反资格规定等情况,一经查实,组委会将扣除保证金并取消该队参赛资格、评奖资格和已获得奖项。
3、比赛期间如有申诉,申诉一方必须在当场比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组委会,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核查属实则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一、注意事项
1、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现场检测体温,进行“健康码”检验。禁止发热人员、持健康码“红色”“黄色”人员和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等人员参赛。
2、每场比赛开赛前,各参赛队的运动员须将本人身份证原件交裁判台登记核对后方可上场比赛。
3、各参赛队于每场比赛前半小时赶到指定赛场,到裁判检录台参加检录,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到者作弃权处理。
4、非比赛当场次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一律到场地看台就坐观赛或休息,不得作为其他队伍的场外指导干扰比赛。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来源: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文体广旅局
编辑: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