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隆回农民画艺术,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挖掘和展示隆回农民画创作人才的优秀成果,县非遗中心计划于2025年10月举办“隆回农民画优秀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承办单位: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隆回县美术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以隆回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乡村振兴、百姓生活等方面为主题,展现隆回独特魅力与时代风貌。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县范围内的隆回农民画代表性传承人、优秀画家以及农民画爱好者征集100优秀作品幅,年代久远的可提供图片,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10幅。
四、作品要求
1.内容:紧扣征集主题,思想积极向上,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体现隆回农民画独特的艺术风格。
2.规格:作品尺寸原则上不小于四开(40cm×54cm),不大于全开(80cm×110cm)。(由征集单位统一装裱)
3.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若因作品版权问题引发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征集时间
2025年8月19日—9月20日,以作品送达时间为准。
六、投稿方式
1.原作品可直接送至隆回县百龙观天下小区原售楼部二楼,年代久远只保留照片的可直接发邮件,收件人:王俊杰,联系电话:15080941837,投稿邮箱:1875118233@qq.com。
2.请附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创作时间、作品尺寸及作品简介(附件1)。
七、评选与奖励
1.评选:征集结束后,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选出100幅优秀展出作品。
2.奖励:县非遗中心计划收藏10幅优秀作品,每幅作品给予作者适当的创作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入展者将获得精美画册一本,部分作品还将在隆回县各类文化宣传活动中进行展示。
八、其他事项
1.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展览、宣传、出版等非营利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应征作品待展出结束后(除收藏作品外)均由作者本人自行领回。
3.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5年8月19日
来源: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编辑:周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