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消费指南(第四期)2009年2月20日
隆回县工商行政管理 隆回县消费者委员会编
维权案例回顾
为知情权和选择权讨公道
2008年4月15日,家住周旺镇兴隆村李某来到隆回县消委投诉,称其出生22天的小孩因患感冒于3月4日住进隆回某医院,3月9日病愈出院,5天共花费医药治疗费2200元。通过查看每日费用清单发现,医院没有征求其意见,擅自为其小孩使用高档牛奶、纸尿裤、留置针和新生儿干预等,剥夺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医疗费用超出其家庭承受能力。4月16日,县工商局、县消委来到该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医院确实在病人家属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告知方面存在缺陷,理应承担相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医院为其减免部分治疗费、生活费共计800元。
电冰箱二次开裂二换新机
2007年7月7日,消费者李某在隆回县城家电城购买某品牌冰箱一台,型号为179S/DC,价格2658元。由于冰箱质量问题,内胆出现裂缝,多次找维修部仍然有问题,于2008年2月26日投诉到县消委,在消委的调解下,2月27日商家为其更换一台同型号新机。至2009年1月28日,李某偶尔发现冰箱内胆又裂了三条缝,于是她于2009年2月9日到经销商处反映情况,可经销商联系了维修部,工作人员却说换新机要交运费和折旧费。李某只好再次来到县消委,县消委和厂家直接联系,要求厂家无条件为消费者更换产品,并建议厂家将同型号同批次的产品全部召回。2月13日,厂家派专人将一台新的同等价格的冰箱送到消费者家里,并承诺2年内如再出现同样问题无条件退货退款。
隆回县三鹿问题奶粉获赔87万元
自2008年9月12日国家公布三鹿问题奶粉以来,隆回县工商局迅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奶制品专项整治,并在政府网、红盾网及各副食批发部、超市、食品经营店、集市等地张贴不合格奶粉的名称、规格、批次,出动执法人员1245人次,下架、退回三鹿奶粉1675.2公斤;下架、退回有问题的伊利奶粉48公斤;下架、退回有问题的雅士利奶粉67.2公斤。接待消费者咨询1023人,收到投诉23起。至2009年1月,全县共检查出因食用问题奶粉造成身体有问题的儿童423人,获赔金额为87万元。
来源:隆回县工商局 隆回县消费者委员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