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应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隆回县十大杰出经济人物评选和感动隆回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材料申报日期延长到2009年7月16日下午5:30,其它事项不变。
隆回县“双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12日
来源:隆回县“双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各乡镇,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应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隆回县十大杰出经济人物评选和感动隆回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材料申报日期延长到2009年7月16日下午5:30,其它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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