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市检察院和档案局专家评估组,来到隆回县检察院,对该院省一级档案室进行复查。经过考核评估,该院档案规范化管理成效获了专家评估组的好评,顺利通过省一级档案室复查。
在此次复查过程中,专家评估组在听取了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自查情况汇报并围绕该院近年来档案工作机构、人员落实、制度完善、设施配备、安全保管、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检查之后,一致认为: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健全,人员力量充足,档案人员充分履职,档案整理规范,档案数字化工作突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成效好。
近年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始终将档案工作作为检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该院1994年被评定为省一级档案室,在此基础上,档案人员认真总结档案管理经验,对照“省一级档案室”定级标准,认真做好档案的整理延续工作,积极服务隆回检察事业新发展。特别是2009年以来,该院加大档案工作软、硬件建设投入,积极改善了档案室办公和库房条件,建成了专门的荣誉室,全面落实了档案库房和布置标准,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库房使用了统一标准的密集架10组,安装了空调、去湿机和温控仪等设施;购置了卷皮打印机、高性能电脑、高速扫描仪、光盘刻录仪、高档照相机等数码设备。工作中突出档案数字化建设和档案编沿等工作,对纸质文档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了全部目录数字库和近5年全文数据库;通过大范围的搜集整理资料,完成了单位组建以来的组织机构沿革,单位恢复重建以来的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文件汇编以及多项活动资料汇编等。目前,该院档案室共有档案9358卷、13312册,另照片403张、声像光盘11列,荣誉类实物档案153件。
来源: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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