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资产,安置好原隆回县农村能源服务公司的改制职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桃洪西路32号房屋一楼门面(含地下仓库)及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原隆回县农村能源服务公司现有实存资产【该资产现转至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6㎡;办公楼二层【含地下仓库】,建筑面积以及套内建筑面积均为218.42㎡ 。
二、竞买人应承诺的条件
1、必须一次性缴足与竞买资产底价相等的保证金;
2、必须承诺确保该综合楼改建前3、4、5层住户在综合楼楼梯间和门面层过道的正常通行;
3、竞买人如果改建该综合楼,必须承诺自行处理与该楼住户所有矛盾;
4、必须依照城市规划进行改建 。
三、拍卖底价:186万元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12年 5月 16 日上午9时在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会议室举行公开拍卖会。
五、报名、咨询事项
有意参予竞买者,在2012年 5 月 3日至 13 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委院内)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 13107396168,13260896886),可自行到现场查看,领取《报名须知》。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86万元(竞买中标的抵缴价款,未中标的不计息退还),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至2012年 5 月 13 日16:00。报名资料费1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将于2012年 5 月 14 日17:00前公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本次国有资产产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资产产权拍卖只接受书面报名, 出让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三)当场签订《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合同》,资产转让价款于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清,竞得人所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资产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持价外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未竞得者,其竞买保证金于本次竞买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四)资产转让价款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未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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