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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隆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4-08-27 17: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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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至27日,隆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副主任黄富华、李联群、罗海波、魏松元、刘海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李喜堂,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副书记、副县级干部宁玉光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县委副书记陈历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庆春,副县长刘科棉、刘芬、李小宁、范志锋,县政协副主席胡芒权,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建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志军,乡镇人大主席及县政府办、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查和批准了隆回县2013年财政决算。

会议指出,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要及时组织清收预算资金借出款,防范财政风险;要高度重视政府性基金管理,将其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尽快成立预算评审中心;要搞好乡镇财政预算,提高乡镇审计执行力度;要严格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三公”支出情况和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情况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和处罚力度。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自来水水质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环境监测站、县疾控中心和自来水公司检测数据显示,县城水质状况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好转,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主要有污水收集干管建设滞后,部分企业未达标排放,饮用水源上游采砂、碎石造成污染,养鸭场未取缔,县城老城区供水管网老化产生二次污染且易爆裂等。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取缔赧水河内采砂、养鸭、网箱养鱼;要加快推进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加强供水管网改造,三年内将老管网改造到位;要对新水厂建设进行科学论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速度推进;要进一步加强水质的监督检测,建立健全水质管理体系,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

会议还审议了《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滩头、司门前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议案》,并作出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隆回县滩头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隆回县司门前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报批。

据了解,滩头镇、司门前镇于2013年8月被列为湖南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根据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设的要求,2013年,隆回县组织开展《隆回县司门前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隆回县滩头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已初步编制完成,初稿出来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邀请专家进行修改,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和邵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有关规划文本已报送省住建厅和省人民政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全县政府系统共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10件,其中重点建议14件,整个办理工作涉及县直、省市驻隆60个单位和5个乡镇人民政府。目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156件,占承办总数的50.2%;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110件,占35.5%;因政策规定或财力等客观因素暂时无法解决,已经作出解释说明的建议44件,占14.3%。县人民法院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该院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回复,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就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更加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交办要更准,工作要更实,协调要更多;要加强跟踪督办,将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对于代表不满意需要重新办理的建议,要重新研究,重新办理。

县委副书记陈历贤分析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今后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综合协调、加强督查等方面的要求。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就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领导带头,高度重视。要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作为改进政府作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结合新的阶段、新的形势,创新工作方式,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效率。三是注重方法,提高实效。承办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要突出重点,强化保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加强督查督办,严格奖惩兑现,确保取得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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