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隆回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4年开始,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县重点民生项目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隆回县绩效评价工作由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内项目主管单位配合实施、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具体操作,依据省市县有关绩效评价的规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的政策和会计制度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运用科学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收集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的方式,运用简便可行的评价方法,对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和考核。
2014年,隆回县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资金是县工业发展资金和县烤烟专项资金。整个绩效评价工作按“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反馈整改”三个步骤进行,计划11月中旬基本完成。评价结果将及时报送人民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作为行政问责和编制下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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