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全县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活动启动,活动周期为一年,即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2014年12月25日前为办理报名缴费时间。
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与参加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且参加了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也可成建制组织参加。此次互助活动分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互助金缴费标准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纳,两种项目均为每人限缴一份。
互助责任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自负部分给予补助。同时2015年的补助标准将由2014年的80%提高到90%,但补助累计不得超过最高限额5万元。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在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之一的(不包括原位癌),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由省总工会牵头组织,市级工会统筹,市县两级工会实施的旨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2014年我县第一期医疗互助活动共有1.17万名职工参加,缴费金额达58.5万元。截至今年10月底,共有265人次获职工互助补助资金,金额达55万多元。其中,最高一例补助金额达3.1万余元。
来源:隆回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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