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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城城区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编辑:redcloud 2015-02-16 11: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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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且易引发火灾,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2014年大年初一的雾霾让人记忆犹新,为了让隆回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市容更整洁,我们倡议城区社会各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员干部带头。城区机关单位院落和小区楼梯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两代表一委员”要少放烟花爆竹,引导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二、倡导文明过节。要倡导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不得在公共场所尤其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三、提倡限时少放。除夕、正月初一、十五等传统燃放时间点,桃洪路、桃花路、九龙路、朝阳路、大桥路等繁华路段,沿街商户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其它地段要少放短放,且要设置燃放铁桶,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魏源故里,秀美隆回,需要每一个隆回人去呵护。我们真诚地希望县城广大居民朋友们以主人翁的态度践行倡议,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打造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桃洪镇人民政府

  隆回县委文明办

  隆回县城管局

  隆回县环保局

  共青团隆回县委

  2015年2月16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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