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15年县城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公 告
一、学位申请
(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小学和在桃洪镇城区学校小学毕业就读七年级的学生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可先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申请学位。城区超大班额学校不再接收户籍非本校招生区域的插班学生。
(二) 插班就读八年级和非桃洪镇城区学校小学毕业就读七年级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隆回九中初中部和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三)学校按招生区域受理申请:
万和实验学校(小学、初中):荷叶塘社区、双井社区(小学不含6、7组)、白竹村、马芍村、白里村、紫溪村、南山村8、9组、烟下村7、8、9组。
九龙学校(小学、初中):长岭社区(初中不含2组、6组、11组)、横江社区、大院社区、茶山社区、九龙村、铜盆江村、澄水村、茶场村、花门村、荫山村1组。
隆回九中初中部:新隆社区、青丰村、木山村、铜江村、七里村、天福村、紫阳村、砚冲村、杨柳村、青云村、黄花村、资江村。
东方红小学:洪塘社区、大井社区、紫霞园社区
群贤小学:永胜社区、和平社区、新隆社区
梨子园小学:桃花社区、梨子园社区、竹山塘社区、双井社区(6-7组)、荫山村(2-8组)、金门村
桃花坪中学:桃花社区、洪塘社区、梨子园社区、大井社区、永胜社区、紫霞园社区、城东小学招生区域毕业生
城西中学:竹山塘社区、和平社区、长岭社区(2、6、11组)、南松、木良小学招生区域
天福学校:青丰村、木山村、七里村、紫阳村、铜江村、天福村、砚冲村、杨柳村、青云村、黄花村、资江村
桃花坪小学:寺山村、集材村、南山村1-7组、10组、烟下村1-6组 10-11组、观音村、竹塘村、文昌村、南塘村、大花村、荆枝村、叶家村、罗家村、曙光村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
(一)凡申请由公办学校安排就读的,按如下手续办理:
1.准备相关材料:
①填写好《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②户籍证明;
③房产证明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或有效租居合同(居住期一年以上);
④父母双方的有效务工合同、工资表或个体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纳税凭证,父母一方在外地务工,一方在本县城务工,同样出具双方有关证明材料(居住地连续务工、经商时间一年以上);
⑤非小一学生的素质报告发展手册和全国统一的学籍号。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必须由家长持上述材料于7月13、14、15日到居住地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不接受家长的任何委托代理人办理,2015年7月15日以后不再受理。凡到多所学校重复申请的取消申请资格,并网上公示。
3.审核。学校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并汇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县直学校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桃洪镇管辖学校由桃洪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查,并报县教育局核查备案。
4.公示。学校于7月30日在学校门口和隆回教育网公示初审通过名单,接受公众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8231756;桃洪镇中心学校:8232180;万和实验学校:8233919;九龙学校:8157929;隆回九中初中部:8113005。
5.录取。各校根据学位情况(桃洪镇城区学校小学班额控制在7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75人以内;万和实验学校和九龙学校初中班额控制在70人以内,小学班额控制在60人以内),按以下类别依次录取:
一类:在县城购房,父母双方在县城务工一年以上;
二类:在县城购房,父母一方在县城务工一年以上;
三类:在县城有固定住所,父母双方在县城务工一年以上;
四类:在县城有固定住所,父母一方在县城务工一年以上。录取办法:如能完全满足报名学生就读要求,按以上类别
依次录取。如学位不足,则依次分类别摇号录取。(示例:**学校录取完第一、二类学生后,尚有学位,但不能完全录取完第三类的学生,则第三类的所有学生参与摇号录取。第四类学生则受学位限制无法录取。若能录取完第三类学生,尚有学位则第四类学生参与摇号录取。
若需采取摇号录取的方式,则由学校组织当场摇号,县政协驻县教育局民主监督小组、教育局、桃洪镇中心学校派人监督,确保公正、公平,阳光招生。通过摇号,未被录取的小学生可回原籍就读或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初中生可到隆回九中初中部申请学位。
8月5日,公布核准入学名单。
6.报到。学校公示名单中无异议者按学校通知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按弃权处理。
(二)选择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可直接到金利来小学、资滨学校、东兴中学、东方中学和楚云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三、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31756
桃洪镇中心学校:8232180
隆回九中初中部:8113005
万和实验学校:8233919
九龙学校:8157929
隆回县教育局
二0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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