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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来源:隆回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2016-07-19 17: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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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市民朋友: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事关千家万户,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开展城市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是惠民利民的一件大事。我们期待所有热爱生活、珍爱家园的人们携起手来,为隆回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特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交通活动的倡导者。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家人和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做到文明礼让。倡导遵守“六大文明交通行为”,争做“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模范,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二、做文明交通活动的传播者。让文明交通“记于心、践于行”,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过马路走人行道,不跨越道路隔离护栏;车辆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随意乱停乱靠;不违法变道、不超速超载、不争道抢行,遇行人过马路要主动礼让。

  三、做文明交通活动参与者。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全县开展一系列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牌照、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超速超载、乱停乱摆、逆向行驶、违法掉头、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等实施严管重罚。希望广大市民踊跃加入到文明交通整治行列中来,积极支持配合交警部门执法,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为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四、做文明交通活动的践行者。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残疾人驾驶的无牌代步(改装)车不得非法营运,违法变更车道、逆向行驶、非法安装遮阳伞具、车篷等。残疾人驾驶的无牌代步(改装)车一律按要求上牌才能行驶。

  五、做文明交通活动的守法者。出租车、公交车和社会车辆按规定泊位停靠;二轮摩托车、手推垃圾车自觉停放在人行道上,不得占用停车泊位。城区未规划停车泊位的道路,所有车辆只能在人行道泊车,不得在主干道、机动车道停靠。桃洪路、桃花路、沿江北路、九龙南路、大桥路、朝阳路、白里路禁止停放货运车辆和工程车辆;(车辆停放点为:隆回友谊机动车检测站,原林科所地段,高速出口往三阁司方向200米),货运车和工程车早七点不得进城。

  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把隆回建设的更加文明、更加安全、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7月18日

来源:隆回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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