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肖莉红)“自《隆回县市场监管领域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清单》出台以来,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88种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一年来共有18件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按照制度的规定而免予处罚……”11月14日,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第13次局务会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县市监局对建立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首错免罚”容错机制大胆探索,勇于实践。2021年4月印发《隆回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试行)》,出台了34条“首错免罚”措施; 8月又重新修订此《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隆回县市场监管领域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清单>的通知》,向县人大进行了备案,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印发。该清单包含注册登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监管(工业产品许可)、计量标准管理、认证认可、广告监管、价格监管、知识产权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管理、化妆品监管、电子商务管理等13大市场监管领域88个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适时予以调整。
“‘首错免罚’是否意味着监管的放松呢?当然不是。‘首错免罚’要满足‘市场主体初次违法、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市场主体自行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等条件,且属于《首错免罚清单》所列情形。”县市监局法规股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对于市场主体未自行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后未及时改正或改正后再犯的,市场监管部门仍会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肖莉红
编辑:杨汝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