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波)“你们是最好的干部,为了我的事跑前跑后这么久,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8月5日,隆回县麻塘山乡老树下村村民宁老对前来送达法院“判决书”的驻村工作队、村干部高兴而又激动的说道。
宁老今年67岁,丧偶,监测户,家庭经济困难,其独子已经失联多年并且符合报失踪人员的条件,可以申请享受“五保”待遇。之前宁老碍于情面,不愿相信和接受儿子失踪的事实,一直抗拒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等为其申报或代办儿子“失踪”资料。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通过多次与宁老开展宣讲政策、拉家常式的谈心谈话,终于消除了宁老心中的“疙瘩”,让他放下了思想包袱。宁老一同意,驻村工作队迅速为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经过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公告等程序,最终拿到判决书,村里也将宁老按程序纳入“五保”,解决了其基本生活经济来源问题。
一审:马美姣 二审:陈红 三审:杨汝舒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波
编辑:马美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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