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罗师钰)10月30日,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花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花门街道新隆社区大健康产业园内的8处楼顶违法建筑实施现场拆除,以实际行动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据悉,李某、田某等8户居民,于2025年10月在未取得任何建设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产业园楼顶加建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00㎡。10月14日,县城管局紫阳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违法建设。经核查确认,8户居民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属于典型违法建筑。
为规范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权益,县城管局于10月17日依法向8户违建户主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在10月23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然而,截至拆除行动开展前,相关户主仍未履行自行拆除义务,违法建筑始终存在。
10月30日,县城管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实施强制拆除。此次拆违行动,不仅清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对潜在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城乡建设和市容环境秩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城市空间。
一审:周颖 二审:马梦娜 三审:罗勇军 终审:隆正平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师钰
编辑: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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